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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604,938股,每股面值1.0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7.36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009,433.9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0,563.40元。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2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9,999.05634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华智”)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用于实施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600万元向德阳华智实缴注册资本3,6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6,399.05634万元向德阳华智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604,938股,每股面值1.0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7.36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009,433.9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0,56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CDAA5B0006)。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19,999.05634万元将用于实施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负责实施。截至2022年11月24日,德阳华智认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1,400万元。为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9,999.05634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600万元向德阳华智实缴注册资本3,6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6,399.05634万元向德阳华智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余额6,399.0563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将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完成后,德阳华智认缴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由1,4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德阳华智100%股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仅限于募投项目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MAACGMU63L

法定代表人:张辉

成立日期:2021-03-23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东构成:公司直接持股100%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二段733号五洲广场21栋19-1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建筑材料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德阳华智主要财务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系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解决智慧路灯产能瓶颈,推动公司战略实施、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用于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和德阳华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及德阳华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19,999.05634万元,用于实施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9,999.05634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5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一、股本变化情况

(一)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体转债”)累计转股58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2,012,773股增加至142,012,831股。

(二)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4.1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2年8月1日将该部分股份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2,012,831股减少至141,571,831股。

(三)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公司华体转债累计转股1,088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1,571,831股增加至141,572,919股。

(四)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1月20日期间,公司华体转债累计转股29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1,572,919股增加至141,572,948股。

(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603,497股股票。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21,604,938股,已于2022年11月2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1,572,948股增加至163,177,886股。

二、章程修改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变更为163,177,886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6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11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12月9日(9:00-11:00/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洁

联系电话:028-85871857

联系传真:028-85871899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邮编:610207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9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智城”)、参股公司河南科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智慧”)作为联合体成员方、牵头人,收到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郑州金水科教园区智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EPC总承包项目”)。

现将中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金水科教园区智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建设单位: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

3、中标单位:河南科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牵头人)、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4、工程地址:郑州市金水科教园区

5、工程规模:建设智慧灯杆6762套,主要包括5G多功能智慧灯杆建设、智能化设备搭载和管理平台建设

6、中标价:工程费投标费率(%):92.0;设计费投标费率(%):1.15(约62,000万元,最终价格以合同签订为准)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9、工期:1095天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将进一步巩固公司智慧城市业务领域的优势地位,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市场拓展产生积极作用,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目前,华体智城、科华智慧尚未与招标人正式签署相关合同,开工日期存在不确定性,施工过程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体科技”)股东北京天联行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联行健”)的通知,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股东天联行健现对《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二 信息披露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华体科技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适用的监管规定类型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后

二 信息披露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华体科技的计划,也没有减持华体科技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后)》。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3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体科技”)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604,938股,每股面值1.0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7.36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009,433.9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0,563.4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CDAA5B0006)。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鉴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对本公司业务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可选择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0,563.40元,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人民币28,990.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本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10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本次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67.38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体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体科技截至2022年10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华体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华体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有关募投项目的相关安排和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体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及决策流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4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华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604,938股,每股面值1.0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7.36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009,433.9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0,56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CDAA5B0006)。

公司及德阳华智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拟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德阳华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德阳华智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该额度范围内该等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及德阳华智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公司及德阳华智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七)本次使用非公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德阳华智本次拟暂时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德阳华智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及德阳华智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暂时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本次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本次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7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3日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1月24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梁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9,999.05634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用于实施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600万元向德阳华智实缴注册资本3,6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6,399.05634万元向德阳华智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将原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28,990.00万元调整为199,990,563.40元。

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67.38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63,177,886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8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1月23日发出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国强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对《通知》所列之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9,999.05634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用于实施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600万元向德阳华智实缴注册资本3,6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6,399.05634万元向德阳华智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将原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28,990.00万元调整为199,990,563.40元。

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67.38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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