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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上述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23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最高成交价为9.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89,87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4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一)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8,504,0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9,626,000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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