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已于2022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7,536,977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2、本次注销回购股份27,536,977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81%。公司总股本由978,571,946股减少至951,034,969股。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和2018年11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5.50元/股(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为5.4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0日。
截至2019年11月20日,公司已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7,536,977股,占公司总股本3.29%,最高成交价为4.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1,328,641.49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二、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经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7,536,977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7,536,977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三、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78,571,946股变更为951,034,969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四、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
示范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经企业申报、地方主管部门与中央企业推荐、行业协会限定性条件论证、专家论证及社会公示等程序,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某一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具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代表全球制造业细分领域行业制高点。
公司本次成功入选“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是对公司产品技术质量的认可及肯定,是公司行业地位、自主创新能力等综合实力的体现。
公司将继续保持专业、专注,持续创新,巩固市场地位,夯实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行业示范和带头作用。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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