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莲花健康”)控股股东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莲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80,509,5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6%;本次质押展期后,莲泰投资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135,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74.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莲花健康”)控股股东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莲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80,509,5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6%;本次质押展期后,莲泰投资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135,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74.7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莲泰投资通知,获悉其办理了股份质押展期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
2. 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莲泰投资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二)控股股东莲泰投资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上一篇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
相关推荐
-
2022年12月8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关于股份减持的函件,获悉中山润田所持“南玻A”股份于2022年7月29日至12月7日期间累计减持3,112.11万股,...股市公告 2022-12-12 14:38:390阅读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号)。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股市公告 2022-12-12 14:36:030阅读
-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郭平则、董事兼副总经理郭敏、董事庞建军,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股市公告 2022-12-12 14:36:040阅读
-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10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股市公告 2022-12-12 14:36:070阅读
-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力先生、黄玖...股市公告 2022-12-12 14:36:08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