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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收到有效表决票5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2-08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收到有效表决票5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经营发展,保证其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2-08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北”)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环北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债权本金金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涉及反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融资授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实际融资金额和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杭州环北以其房产作为抵押,同时以该房产产生的租金等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且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公司为该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与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及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事项还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凤起路160号一楼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郭德明

注册资本:400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服务:小型车停车业务(详见《设置路外停车场登记证》; 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实业,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批发零售:丝绸、服装及面料、纺织品、鞋帽、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金属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 100%。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子公司杭州环北自有房产抵押、该房产产生的租金等应收账款质押及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债权本金金额;

4、担保范围: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9,611.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51%,担保余额为88,886.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26%。其中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71,9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50,800.00万元;子公司为写字楼承购人提供阶段性购房按揭贷款担保余额为14,224.31万元。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2-083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9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loft49创意产业园区2幢1单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9日

至2022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公司亦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 若委托出席请务必准确、清晰填写《授权委托书》所有信息, 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四)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7日9:00-11:30和14:00-17:00。

(五)登记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loft49创意产业园区2幢1单元3楼证券管理中心

(六)联 系 人:陈云辉、刘姝君

联系电话: 0571-88230930

传    真: 0571-88230930

六、 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需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工作,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持股信息等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现场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

(四)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交通及疫情防控事务与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2-08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北”)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申请融资授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杭州环北以其房产作为抵押,同时以该房产产生的租金等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且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与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及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本议案还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下午 14:00 在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loft49创意产业园区2幢1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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