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2-097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2年12月20日在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周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的余额置换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办理完成后,届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制订〈所属企业董事会考核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2-098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2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程少民主持了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到5名;其中,监事会主席程少民、监事韩长纯及许鸿坤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刘发明、王敏现场参加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2-099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

全资子公司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胡杨矿业”)

●增资来源及增资金额:自有资金1,6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根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为满足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其原材料保障基地作用,促进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健康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6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胡杨矿业进行增资,增加胡杨矿业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胡杨矿业的持股比例不变,仍持有胡杨矿业的100%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10月8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936800190971

4、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大街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105、106号房间

5、法定代表人:李毓军

6、注册资本:30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石灰岩开采、加工、销售、工程管理服务。

9、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胡杨矿业100%股权。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1、资源状况:胡杨矿业石灰石矿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境内。采矿证号:C1506002009077120028872,采矿证开采面积0.4283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深度由+1580米至+1471米。2022年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委托内蒙古科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胡杨矿业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报告胡杨矿业可采石灰石矿资源储量为3,479.24万吨。

12、增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满足胡杨矿业业务发展需要,增资后可优化胡杨矿业资本结构,确保其持续经营。胡杨矿业将在确保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积极协调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政府相关部门,推进胡杨矿业扩大矿区范围及生产规模工作,以提高储量、产能,充分利用资源,降低开采成本,将胡杨矿业建成公司重要的原材料供应基地。为中盐化工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胡杨矿业依然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双方均具有合法资格,交易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规定,无法律及合规风险。不涉及人员安置、其他债权债务和或有期后事项,增资完成后日常经营管理权限无变化,不存在职工安置及其他或有风险。增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2-100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中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昆山”)

●增资来源及增资金额:自有资金20,0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实现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做强做优公司纯碱产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中盐昆山的持股比例不变,仍持有中盐昆山的100%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盐昆山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月21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26539232K

4、住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东路8号

5、法定代表人:屈宪章

6、注册资本:3500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纯碱、农用及工用氯化铵、农用碳酸氢铵、石灰、氮磷钾复合肥;硫酸铵、五金机电、金属材料、机械及配件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电力及蒸汽的生产和供应;与以上产品生产工艺、生产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中盐昆山100%股权。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1、增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满足中盐昆山业务发展需要,增资后可优化中盐昆山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改善资金流动性,提高经营效益。进一步推动中盐昆山的业务发展,提升公司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公司纯碱产业可持续发展。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增资完成后中盐昆山依然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022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4亿元,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有充分的控制权,且中盐昆山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中盐昆山为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2019年9月23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签订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2019年11月13日,公司与吉盐化集团签订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年4月20日,根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公司与吉盐化集团签订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根据前述协议,吉盐化集团对中盐昆山的业绩承诺期为2019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根据《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在盈利承诺期内,公司向标的资产注入资金的,应按照资金注入时间权重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资金成本。公司对中盐昆山投入资金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2-101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981,684,897.4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8号)核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1,640,88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27,446.3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247,687.6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3,879,758.66元。2022年11月16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后的资金1,981,684,897.40元划付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4511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发行文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支付收购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之对价款项。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收购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款项总计2,830,000,000.00元、支付审计验资费用100,000.00元。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022,127,446.3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后,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1,981,684,897.40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1,981,684,897.40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天职业字[2022]46203号”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对上述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中盐化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意见

上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本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符合《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金投资之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981,684,897.40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2-102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根据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如下修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2-103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5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5日

至2023年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所有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4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3、联系方式: 电  话:(0483)8182016

(0483)8182785

传  真:(0483)8182022

邮  编:750336

联系人:孙卫荣  付永才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相关推荐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温馨提示请远离场外配资,谨防上当受骗。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