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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公司法》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

本公告已将“附件2:授权委托书”部分进行了补充完善,具体请参见相关内容。现将会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0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1)之积,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出席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魏万炜  郑  丽

联系电话:(0724)8706677

传    真:(0724)8706679

邮政编码:448000

(四)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02”

2. 投票简称为“洋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若本人(单位)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本次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累职投票制,公司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1)之积,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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