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若以回购金额上限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40,000,000股(含),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98%;若以回购金额下限3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20,000,000股(含),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9%。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15)。
截至2023年3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于2022年4月8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9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2日、2022年8月2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2月2日、2023年1月5日、2023年2月2日、2023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2年4月8日至2023年3月7日。截至2023年3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4,188,6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052%,最高成交价为11.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003,824.7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4,229,900股(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之和136,686,892股的25%,即34,171,723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及后续安排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未使用的股份共计104,375,037股,该等股份将用于后续公司择机推出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出现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情形,则已回购股份存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授出或转让的部分,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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