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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国宝安”)于2023年3月16日收到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富安公司委托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5,792,139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2023年3月16日,富安公司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3-00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国宝安”)于2023年3月16日收到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富安公司委托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5,792,139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2023年3月16日,富安公司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富安公司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他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至目前,富安公司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富安公司将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富安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3-00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宝安”)于2023年3月16日收到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公司”)出具的《告知函》,富安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3年3月16日期间,通过集合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中国宝安股票2,712.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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