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溢科技”)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持有本公司股份7,724,65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4.29%)的公司股东王丽娟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31,0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07%)。
股东王丽娟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溢科技”)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持有本公司股份7,724,65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4.29%)的公司股东王丽娟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31,0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07%)。
2023年3月21日,公司收到股东王丽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述比例保留两位小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丽娟女士承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丽娟女士承诺本次减持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王丽娟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东后续股份减持计划
2023年3月21日,公司收到持有公司股份5,905,3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29%)的公司股东王丽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其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或大宗交易方式(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20,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9%),具体拟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王丽娟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丽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述比例保留两位小数。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1)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不得超过未来六个月。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价格区间:随行就市
6、拟减持股份数量
■
注:①上述比例保留两位小数。②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7、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丽娟女士于2018年1月就与公司董事长罗瑞发先生离婚股份分割等事宜签署相关承诺,其中,与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承诺如下:
■
除上述承诺外,王丽娟女士不存在有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承诺的情形。
王丽娟女士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王丽娟女士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王丽娟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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