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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被申请破产清算暨撤回破产清算申请 的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实业”或“被申请人”)被债权人李晓东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深圳中院于2023年2月16日向鹏博实业发出通知书(【2023】粤03破申14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实业”或“被申请人”)被债权人李晓东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深圳中院于2023年2月16日向鹏博实业发出通知书(【2023】粤03破申146号)。目前,债权人李晓东已自愿撤回上述破产申请,深圳中院于2023年3月9日出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粤03破申146号),准许申请人李晓东自愿撤回对被申请人鹏博实业的破产申请。

一、破产申请概述

债权人李晓东以鹏博实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对鹏博实业进行破产清算。

(一)申请人名称:李晓东

(二)申请人主张的申请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的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申请人为被申请人的合法债权人;

2、被申请人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鹏博实业基本情况

鹏博实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相关诉讼情况

因鹏博实业与李晓东的合同纠纷,李晓东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7月,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出具(2021)渝0106民初16459号、(2021)渝0106民初16058号民事调解书,鹏博实业与李晓东达成和解。鉴于鹏博实业尚未履行完成和解协议中相关约定事宜,且未发现鹏博实业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鹏博实业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均已因其他诉讼案件被冻结,故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0日出具(2022)渝016执恢34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

2023年2月,申请人李晓东向深圳中院提交破产申请书,申请对鹏博实业进行破产清算,深圳中院于2023年2月16日向鹏博实业发出通知书(【2023】粤03破申146号)。截至破产申请书提交日,被申请人(鹏博实业)欠申请人执行款项合计约为600万元。

目前,债权人李晓东已自愿撤回上述破产申请,深圳中院于2023年3月9日出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粤03破申146号),准许申请人李晓东自愿撤回对被申请人鹏博实业的破产申请。

四、破产申请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互独立,鹏博实业的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活动、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虽然法院已经准许申请人李晓东自愿撤回对鹏博实业的破产申请,但鹏博实业仍涉及其他诉讼案件,未来若再次发生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事项,可能会对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博实业持有公司6.94%股权,鹏博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7.06%股权。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具体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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