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萍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以子公司部分资产抵押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赞成票数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有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晓鸣、田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热评话题
相关推荐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股市公告 2023-4-4 14:36:530阅读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控股股东漳州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百汇兴”)、漳州博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博纳”)及其一致行动人漳州大洋投资股...股市公告 2023-4-4 14:30:200阅读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兼总裁潘欣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8%;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王晓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9,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1%。...股市公告 2023-4-4 14:29:050阅读
-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优化公司资产,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深圳一卡易科技股...股市公告 2023-4-4 14:28:060阅读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首次归属于2023年3月30日完成归属登记手续,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股市公告 2023-4-4 14:26:34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