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88.58%股权、中船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44.64%少数股权、中船重工(武汉)凌久电气有限公司10%少数股权,并拟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88.58%股权、中船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44.64%少数股权、中船重工(武汉)凌久电气有限公司10%少数股权,并拟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1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并向上交所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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