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峡金石”)持有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股份75,364,60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65%;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交控金石”)持有宝钢包装股份21,174,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7%。长峡金石与安徽交控金石因受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同一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宝钢包装股份96,538,70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52%。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峡金石”)持有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股份75,364,60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65%;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交控金石”)持有宝钢包装股份21,174,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7%。长峡金石与安徽交控金石因受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同一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宝钢包装股份96,538,70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5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长峡金石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901,60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2,660,78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901,60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安徽交控金石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174,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7%,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174,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7%;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174,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7%。长峡金石及安徽交控金石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2,660,78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5,321,566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202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长峡金石和股东安徽交控金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峡金石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1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安徽交控金石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补助情况
统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234.36万元。上述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
注:1.各单项补助金额在25万元(含)以下的,归类在其他项。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款项计入2023年度当期损益,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9日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电话等形式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10日下午15:00-17:00参加“2023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曹清先生,独立董事刘凤委先生,董事会秘书王逸凡女士,财务负责人王骏先生,以及公司部分经营管理层成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9日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电话(021-56766307)等形式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10日下午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逸凡、赵唯薇
联系电话:021-56766307
电子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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