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4.0818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5月4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4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Chen, Shimin(陈世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4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6)。
(4)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6)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0年6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世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9)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归属数量:64.0818万股。
(二)归属人数:373人。
(四)本次归属的股份情况:
■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5月4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4.0818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未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617,053,267股增加至617,694,085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5日出具了《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行权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98号)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行权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4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37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96,158,022.94元,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023年4月25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 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9,792,388.77元,公司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90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617,694,085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0818万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039%,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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