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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因增持和可转债转股引起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2021年12月28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将其所持有的“特发转2”实施转股,转股完成后,特发集团及其一致行为人汉国三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国三和”)(未持有“特发转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6.88%增加至38.24%。

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1年12月28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将其所持有的“特发转2”实施转股,转股完成后,特发集团及其一致行为人汉国三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国三和”)(未持有“特发转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6.88%增加至38.24%。

2、2022年6、7月,特发集团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特发信息股份共计2,073,900股。

3、在“特发转2”实施赎回前,特发集团于2023年5月8日将其所持有的“特发转2”全部转股。

4、本次特发集团实施可转债转股,致使目前特发集团及其一致行为人汉国三和合计持股比例被稀释超过1%的主要原因是:特发集团已在前期(2021年12月28日)将其所持有的部分“特发转2”提前转股。

5、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增持和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特发集团及其一致行为人汉国三和合计持股比例被稀释,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特发集团出具的《关于持有特发信息股份变动情况的告知函》,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8日,特发集团因增持特发信息股份和实施可转债转股,导致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最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从38.24%下降到37.09%,变动比例超过1.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特发信息股份

本次增持后,特发集团直接持有特发信息股票315,160,753股,通过汉国三和持有9,903,504股,共计325,064,257股。

2、实施可转债“特发转2”转股

2023年5月8日,特发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可转债“特发转2” 646,560张,转换为8,820,736股特发信息A股股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施转股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特发集团在2021年12月28日已提前将其所持有的部分“特发转2”实施转股,致其当时的持股比例增加超过1%,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控股股东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引起持股比例增加超过1%的公告》。

鉴于上述原因,本次特发集团将其所持有的“特发转2”实施赎回前可转债持有人转股,致使目前特发集团持股比例被稀释超过1%。

本次特发集团实施可转债转股,致使目前特发集团及其一致行为人汉国三和合计持股比例被稀释超过1%的

特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汉国三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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