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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时“鼎胜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3年5月3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根据《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3年5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3年5月3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鼎胜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鼎胜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3年5月29日(含2023年5月29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1、联系部门:证券部

2、咨询电话:0511-85580854

3、邮箱:dingshengxincai@dingshengxincai.com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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