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申通快递”)于2023年6月5日接到公司股东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峨实业”)的通知,德峨实业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鸟供应链”)签署了《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本协议”),德峨实业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菜鸟供应链转让其持有的申通快递382,700,54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股本(截至2023年6月5日)的25.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属于股东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之间的内部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申通快递”)于2023年6月5日接到公司股东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峨实业”)的通知,德峨实业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鸟供应链”)签署了《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本协议”),德峨实业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菜鸟供应链转让其持有的申通快递382,700,54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股本(截至2023年6月5日)的25.00%。
二、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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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完成后,德峨实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菜鸟供应链持有公司382,700,54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3年6月5日)的25.00%。德峨实业和菜鸟供应链均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通过相关持股主体控股的公司,本次协议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的内部转让。
三、转让及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公司名称: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878号1幢1层K区125室
法定代表人:熊健
注册资本:796,017.126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P13A6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礼仪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0年11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及持股比例: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受让方
公司名称: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4层437室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596643970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商品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览展示设计;票务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另设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8室为另一经营场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2年7月4日至2032年7月3日
股东及持股比例: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一)转让方式、转让对价及其支付方式
1、转让方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申通快递382,700,54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25%(“标的股份”),受让方将受让标的股份。
2、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134元,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申通快递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受让方应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每股转让价格与标的股份数量的乘积,即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878,287,292.63元(“股份转让价款”)。于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申通快递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拆股等除权情形的,则标的股份数量和每股转让价格将相应调整,但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不变;若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情形的,则标的股份数量不变,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转让方获得的分红,股份转让价款亦将相应下调。
3、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3,878,287,292.63元。
(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签署日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五、本次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属于股东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七、备查文件
《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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