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15):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宥瑞禾”,与“青宥仟和”共为一致行动人,其持股及变动数量合并计算)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8,858,8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00%)。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3-34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
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15):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宥瑞禾”,与“青宥仟和”共为一致行动人,其持股及变动数量合并计算)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8,858,8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00%)。
近日,公司收到青宥仟和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通知》,青宥仟和于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7日,分别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0万股、970万股,合计减持98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99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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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2、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自身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5、公司将持续关注青宥仟和、青宥瑞禾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青宥仟和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3-33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与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3,519,71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512,71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8,006,994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1.57%,上述股东股份变动情况详见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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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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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宥仟和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为73,678,525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4.90%,占公司总股本的7.51%。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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