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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7月5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国泰路127号复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5日

至2023年7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三)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经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有关公告已于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港股对本次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函。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1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复旦复控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复芯凡高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蒋国兴先生、施雷先生、上海圣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煜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资料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 A 股股东如计划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至少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年7月3日9:00至17:00,地点为上海国泰路127号4号楼证券部。

2、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7月3日17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地址见“六、其他事项”),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上海市国泰路127号复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复旦微电证券部

邮 编:200433

联 系 人:方静、郑克振

电 话:021-65659109

3、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通函等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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