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75,000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6月1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1年10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包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11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部分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认为预留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股份数量的情况如下:
■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为1人。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共75人符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其中74人已于2023年3月15日完成合计1,11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3月23日上市流通,1人需避免短线交易暂缓归属。
截至2023年6月5日,上述1名暂缓归属的激励对象梁韵湘已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75,000股可归属股票的出资。因此本次完成归属登记的激励对象为1人,归属登记限制性股票75,00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6月1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5,0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和转让限制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55,102,929股增加至155,177,929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出具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500020号),审验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并第二次办理归属登记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截至2023年6月5日止,公司已收到梁韵湘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共计人民币1,493,250.00元,其中计入股本7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418,250.00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177,929.00元,股本为人民币155,177,929.00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40,416.40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55,177,929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484%,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调整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95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新增股份75,000股,公司已于2023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55,102,929股增加至155,177,929股。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155,102,9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510,292.90元(含税),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52%。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023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新增股份75,000股,公司已于2023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55,102,929股增加至155,177,929股。
根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95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总额=15,510,292.90/155,177,929≈0.09995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总额=0.09995*155,177,929=15,510,034.00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5,177,92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9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510,034.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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