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南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434,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等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周晓南先生因考虑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6,514,645股(占公司总股本3.00%,占其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10.60%),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实施2020年、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上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限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12月29日;

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晓南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前述第一条规定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比例: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减持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满时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票后的股份总数计算)的20%。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先生因考虑个人资金需求作出的,在减持期间,周晓南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周晓南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相关推荐

  • 10月23日,汽车零部件个股异动,朗博科技、英利汽车触及涨停板。...
    个股 上市公司 比亚迪 2024-10-23 13:07:24
    0阅读
  • 1.股票代码不同。创业板股票代码以“30”开头,主板股票代码以“60”或“00”开头;2.对投资者要求不同。主板只需开通普通股票账户就可以参与。创业板要求投资者开通交易权限前的20个交易日内,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并且有24...
    0阅读
  • 10月16日,汽车零部件个股异动,海联金汇、朗博科技触及涨停板。...
    个股 上市公司 2024-10-16 13:07:17
    0阅读
  • 1.真实性原则:披露的信息应当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2.准确性原则: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3.完整性原则: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
    股票入门 上市公司 股票 2024-10-15 14:38:10
    0阅读
  • 10月15日,计算机设备个股异动,锐明技术、华力创通触及涨停板。...
    0阅读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温馨提示请远离场外配资,谨防上当受骗。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