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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账户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年11月23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披露了《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于2018年12月7日披露了《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24日、2018年12月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3-027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账户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年11月23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披露了《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于2018年12月7日披露了《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24日、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622,962股。

根据公司披露的《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过户登记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5),华贸物流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632,765股,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行权减少10,632,765股已回购的股份。公司已完成该次行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除《公司法》规定的特别情形外,公司不得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因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而收购的公司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因此,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990,197股股份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回购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09,462,971股变更为 1,299,472,77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09,462,971元变更为 1,299,472,774元。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完成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 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8月28日,每个工作日 9:00-17:00;

2、联系方式:021-63588811

3、联系传真:021-63582680

4、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5、邮政编码:200003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3-026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运营状况和资金使用安排,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公司拟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计1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__6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运营状况和资金使用安排,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申请1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__6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宜山支行申请 10亿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特物流有限公司及湖南电力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安润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使用,额度可用于为上述子公司进行担保),对在此授信项下全资子公司所有债务,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有效期三年。

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安润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上海怀营供应链管理中心(普通合伙)需就北京华安润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在本授信协议项下的实际使用金额,按其 30%的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__6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授权,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990,197股股份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__6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3-028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贸物流”)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990,197股股份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年11月23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披露了《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于2018年12月7日披露了《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24日、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622,962股。

根据公司披露的《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过户登记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华贸物流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632,765股,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行权减少10,632,765股已回购的股份。公司已完成该次行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

二、 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除《公司法》规定的特别情形外,公司不得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因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而收购的公司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因此,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990,197股股份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回购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09,462,971股变更为1,299,472,77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09,462,971元变更为1,299,472,774元。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1,299,472,774股。

(二)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的影响。

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上述事项的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回购的股份满三年,对此部分股份进行注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事项。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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