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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数量:26.6636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7月2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2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3、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授予等相关事宜。

4、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74.9375万股调整为111.2099万股,授予价格由46.00元/股调整为30.3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票来源: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三)归属人数: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9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21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6.6636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58,933,383股增加至159,200,019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327号),审验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截至2023年7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5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8,079,070.80元,其中计入股本266,63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812,434.80元。2023年7月17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871,817.50元,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34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59,200,019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6,636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7%,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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