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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7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7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9月9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下午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亲自出席会议董事6名,董事姚新德先生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本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永富先生、白昱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3年、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在保证考核目标挑战性的情况下,增加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调整后的考核指标仍具有激励性,且更加合理的体现公司业务成长性和员工激励之间的关系,将进一步提振员工士气,提升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凝聚力,促进公司业务长期健康发展。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相关内容一并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控股子公司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基础上,为其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调增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0)。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9月28日下午15: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41)。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8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9月9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下午16: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亲自出席监事3人,实亲自出席监事3人,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元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即2023年、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综合考虑了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周期因素,更加合理地激发团队积极性和凝聚力,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所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39)。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9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并修订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内容。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二)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3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告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股权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2022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9月3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核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完成授予登记股票数量为1,139.76万股,授予价格为5.66元/股,授予登记人数为70人,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1月21日。

  (六)2023年9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调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情况说明

  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即2023年、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本次调整在保证考核目标挑战性的情况下,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并增加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本次调整将相应修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相关内容。

  (一)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调整的具体内容

  1、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1)调整前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考核目标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2)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考核目标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2、其他调整

  同时,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调整前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营业收入指标,营业收入指标是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价值成长性的重要指标。为了进一步增加公司对行业内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能保持较为持续稳定的增长,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在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后,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了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2022-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60%、90%的业绩考核目标。

  (2)调整后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营业收入指标,营业收入指标是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价值成长性的重要指标。为了进一步增加公司对行业内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能保持较为持续稳定的增长,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在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后,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了考核梯度,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的业绩考核目标;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40%、30%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可分别解锁第二个解除限售期100%、90%、80%限售股份;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5%、55%、45%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可分别解锁第三个解除限售期100%、90%、80%限售股份。

  除上述公司层面2023-2024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调整外,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调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具体原因

  公司在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系基于公司当期的盈利能力,并结合公司行业地位、业务规模、未来发展战略及国内外经济形式逐渐向好的预判,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下,设置了较为严格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但自2023年以来,受全球经济下行和需求放缓等多种外部因素影响,公司部分海外主要销售国家和地区通货膨胀率持续处于较高水平,短期内消费水平及购买力呈现一定下降,对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需求和价格产生了较大的影响,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20.19%,大大不及预期,该情形是由外部环境急剧变化所致,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和不确定性。

  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原股权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与公司目前处所的内外部环境及业务发展阶段等情况相匹配。作为人力资本密集型的重要生产企业,人才的稳定性将很大程度影响公司的发展。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激励对象70人,其均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仍坚持实行原考核目标及模式,可能会导致出现负激励的不利情形,背离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初衷,非常不利于保持人员稳定、调动员工积极性,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进而有可能损害公司股东长期利益。

  综上,经充分考虑公司处所内外部环境、激励预期及效果等综合因素后,为更好地保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鼓舞员工士气,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公司拟对第二期、第三期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并增加考核梯度。根据2023年经营情况,调整后的业绩考核目标对于公司及激励对象而言仍具有挑战性,且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因素影响,更加合理的体现公司业务成长性和员工激励之间的关系,将进一步提振员工士气,提升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凝聚力,促进公司业务长期健康发展。

  三、本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处的植物提取行业,目前处在一个较快的发展通道中,但仍避免不了面临一些道路的曲折性和艰巨性,公司也正处于积极的推动各项业务迈向全球细分领域冠军的进程当中,人才的稳定性将很大程度影响公司的发展。面对行业机遇,稳定及激励公司员工内部核心员工,进一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及创造力,从而保障公司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稳步前行。

  本次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是公司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所作的合理调整,不会改变公司对行业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既定的战略目标,目前公司的各项发展战略均在有序推进中。调整后的考核方案更加充分地体现了业务成长与激励效果的匹配度,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良好发展。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即2023年、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综合考虑了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周期因素,更加合理地激发团队积极性和凝聚力,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所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系公司基于所面对外部环境及当前市场环境、实际经营情况的综合考虑,本次调整能够进一步稳定及激励公司内部核心员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公司长远良好发展,且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事项。

  六、律师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莱茵生物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调整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0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9月11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茵生物”)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控股子公司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高生物”)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基础上,为其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

  注:担保余额为截止2023年6月30日数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权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构及担保方式并签订相关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3月6日

  3、注册地点:成都市蒲江县寿安镇迎宾大道628号

  4、法定代表人:顾峰

  5、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茶多酚;茶多酚棕榈酸酯;茶黄素;绿茶酊;红茶酊)的生产;茶制品的生产;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的生产;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植物浸膏/粉(不含药品、危险品和国家限制品种)的研究、加工及销售;精细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7、股东情况:莱茵生物持股51%;自然人顾峰持股49%。

  8、与公司的关系:华高生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9、华高生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10、经查询,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结合华高生物经营需求,增加为其担保额度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获批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文件,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实际担保事项发生时,华高生物其他股东将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控股子公司华高生物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能够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进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对其在经营、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实现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其增加担保额度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增加为控股子公司华高生物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出于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华高生物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新增本次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1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9月11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3年9月2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9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提案编码如下: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人:王庆蓉、尹菲麟

  电话:0773-3568809

  传真:0773-3568872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

  邮编:541199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6。

  2、投票简称:莱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提案行使表决权。

  ■

  1、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签发日期:年月日

  委托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4、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3)如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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