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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记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1日14:30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15:00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安宁路197号公司办公楼2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阳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6,777,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0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6,0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0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77,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77,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77,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9%。

  3、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06,763,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3,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254%;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7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罗阳勇先生、严明晴女士、张宇先生、刘玉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罗阳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763,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3,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255%。

  罗阳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严明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757,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7,4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025%。

  严明晴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张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763,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3,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255%。

  张宇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刘玉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763,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3,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255%。

  刘玉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李嘉岩先生、谢晓霞女士、蔡栋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李嘉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763,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3,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254%。

  李嘉岩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蔡栋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763,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3,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254%。

  蔡栋梁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谢晓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763,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3,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254%。

  谢晓霞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辜朕女士、向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蔡昀轩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辜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757,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7,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024%。

  辜朕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向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06,763,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3,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254%。

  向浩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金嘉骏、陈鑫海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数额;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罗阳勇先生(董事长)、严明晴女士、张宇先生、刘玉强先生。

  2、独立董事:李嘉岩先生、谢晓霞女士、蔡栋梁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罗阳勇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嘉岩先生、独立董事蔡栋梁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谢晓霞女士(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李嘉岩先生、独立董事蔡栋梁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李嘉岩先生(主任委员)、罗阳勇先生、独立董事蔡栋梁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蔡栋梁先生(主任委员)、罗阳勇先生、独立董事李嘉岩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辜朕女士(监事会主席)、向浩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蔡昀轩女士。

  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2023-054)。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严明晴女士

  2、副总经理:张宇先生、周立先生、龚发祥先生、曾成华先生

  3、财务负责人:李帮兰女士

  4、董事会秘书:周立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刘佳先生

  6、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董事吴亚梅女士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独立董事廖中新先生、尹莹莹女士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2.监事田力华女士、黄雁女士、李萍女士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3.高级管理人员李顺泽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高级管理人员周立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代理财务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亚梅女士、廖中新先生、尹莹莹女士、田力华女士、黄雁女士、李萍女士、李顺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届满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严明晴女士,公司董事、总经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张宇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3、周立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8月至2009年9月,就职于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2009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7月至2023年5月,先后任东方钛业监事、董事;2011年8月至2014年7月,任公司董事;201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代理财务总监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周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立先生于2014年8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龚发祥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8年10月至2009年5月,先后任公司选钛厂螺旋班长、选钛厂螺旋工段长、调度员、二车间厂长助理、四车间主任等职务;2009年6月至2009年12月,于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学习;2010年1月至2023年7月,先后任公司生产部副部长、二车间主任、采矿车间主任、生产管理委员会召集人等职务;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龚发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曾成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3月至2000年7月,任米易县城关第一小学老师;2000年8月至2005年5月,任中国工商银行米易县支行会计;2005年6月至2007年3月,任米易县安宁铁钛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文员;2007年4月至2008年8月,任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9月至2021年12月,先后任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项目部部长、行政办公室主任;2011年8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监事;2018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曾成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李帮兰女士,公司财务负责人,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07月至2000年12月,任雅安市名山区百丈粮站会计;2001年01月至2005年12月,米易县普威粮站会计;2006年04月至2012年05月,先后任公司主办会计、审计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等职务;2012年06月至2013年07月,任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13年08月至2020年11月,先后任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负责人等职务;2020年12月至2022年1月,先后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资金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任副部长等职务;2022年02月至2023年08月,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止目前,李帮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刘佳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2011年,任成都机投实验学校小学部、初中部教师;2011年-2012年,任攀枝花市苏宁电器海尔专柜销售;2012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公司财务部矿山结算会计、资产会计、成本会计;2016年1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截止目前,刘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时间、方式:2023年9月6日以微信、电话、当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2、董事会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

  3、董事会召开地点、方式: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董事会出席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刘玉强、独立董事李嘉岩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5、董事会主持人: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罗阳勇先生主持。

  6、董事会列席人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7、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审议,同意选举罗阳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新一届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罗阳勇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嘉岩先生、独立董事蔡栋梁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谢晓霞女士(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李嘉岩先生、独立董事蔡栋梁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李嘉岩先生(主任委员)、罗阳勇先生、独立董事蔡栋梁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蔡栋梁先生(主任委员)、罗阳勇先生、独立董事李嘉岩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严明晴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宇先生、周立先生、龚发祥先生、曾成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帮兰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2.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2.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8,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本次发行的预案,并编制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并编制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编制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修订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等内容,并制定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通知时间、方式:2023年9月6日以微信、电话、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监事会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

  3、监事会召开地点、方式: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4、监事会出席人员: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5、监事会主持人:半数以上监事推举辜朕女士主持。

  6、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审议,同意辜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2.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2.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8,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本次发行的预案,并编制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并编制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编制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修订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等内容,并制定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10月2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对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进行了进一步审慎论证,将对攀枝花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已投资金额及尚未实缴的认缴出资金额合计2,000.00万元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相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因此,将拟募集资金总额由500,000.00万元调减为498,000.00万元。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针对上述调整,公司同步调整了相关文件中涉及的内容,编制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10月2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500,000.00万元调减为498,000.00万元,并同步修订更新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现将预案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

  本次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保护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对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做出了承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公司于2023年11月底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8,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股份数量、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9,474.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8,123.97万元。假设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2年度持平;(2)比2022年度增长10%;(3)比2022年度增长20%。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0,300,000股。

  7、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本公告日的总股本401,000,000股为基础。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8、除已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已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外,假设公司不进行其他利润分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随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相应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相关收入、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因此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另一方面,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合理的存放、合法合规的使用。

  (二)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全力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力争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销的风险。

  (三)加快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持续开拓市场等为经营抓手,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分配方式、分配条件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指引,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持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予以严格执行,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

  (五)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四、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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