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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2023年兑付公告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8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2023年兑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8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2023年兑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2023年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3. 债券简称:20金融街MTN001A

  4. 债券代码:102001812.IB

  5. 发行总额:人民币150,000万元

  6. 起息日:2020年9月22日

  7. 债券期限:3年

  8. 债券余额:人民币150,000万元

  9. 债项评级:AAA

  10. 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87%

  11. 兑付日:2023年9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 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人民币155,805.00万元

  13. 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2. 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伟南

  联系电话:010-86603654

  3.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电话:021-23198708、23198682、63323877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8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品种二)2023年付息及回售兑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债券简称:20金融街MTN001B,债券代码:102001813.IB)付息及回售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及回售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20]MTN811号

  3.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4.债券简称:20金融街MTN001B

  5.债券代码:102001813.IB

  6.发行金额:人民币14.60亿元

  7.投资者回售债券金额:人民币14.60亿元

  8.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90%

  9.债券期限:5年,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10. 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兑付日:2023年9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1.本期应付本息金额:151,694.00万元

  二、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及回售债券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2.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伟南

  联系电话:010-86603654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8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14:50召开。

  (二)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公寓D座。

  (三)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靓女士

  (六)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3年9月15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9月15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七)会议的召开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908,983,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8684%,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出席了会议,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908,983,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8684%(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方式计算,下同)。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099,070,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7714%。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6人,代表股份809,912,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097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杨扬先生、盛华平先生、白力先生、李晔先生、王义礼先生、赵鹏先生均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中未有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朱岩先生、何青先生、刘承韪先生均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闻剑林先生、谢鑫先生均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李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中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四)审议公司激励基金机制调整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激励基金机制调整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1)同意取消激励基金公司出资部分不超过上一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5%的提取比例限制,根据经营业绩和市场对标情况确定公司年度激励基金中公司出资部分提取金额。

  (2)同意将公司激励基金冻结期调整为激励基金当年发放80%,次年发放20%,并取消个人出资相关规定。

  (3)授权公司激励基金委员会办理具体事宜。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张霞律师和毛雅倩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23第007420号),主要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8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延续性,经征得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结束当天,立即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由杨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选举杨扬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选举盛华平先生、赵鹏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组成如下: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的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于2023年9月15日完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工作在积极筹备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工作筹备完成后将及时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和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年薪、福利/补贴和激励基金等构成;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激励基金,除此之外不再领取其他任何报酬。激励基金标准按照公司《激励基金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在独立董事任期内向其支付的报酬为: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从公司获得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22万元(税前),除此之外,公司在独立董事任期内不再向其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公司独立董事不作为激励基金的激励对象。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8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9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此外,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延续性,经征得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议案。本次会议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0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闻剑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选举闻剑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本届监事会。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和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监事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福利/补贴和绩效年薪构成;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监事每人每年领取监事津贴人民币12万元(税前),除此之外不再领取其他任何报酬。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8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李想先生成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中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李想先生的简历如下:

  李想,男,1969年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曾任北京华融实业股份公司副总经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

  李想先生不存在以下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一情形: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李想先生不存在以下可能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任一情形: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想先生未持有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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