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4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4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3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马兵先生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及自身利益,马兵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志健先生、陈渭安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5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9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61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2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4,877.1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4,241.9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198.68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采矿业(1家)、房地产(1家)、教育(1家)。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542.9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2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016.4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海豹,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亚太实业(000691)、晓程科技(300139)、宏达新材(002211),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亚平,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亚太实业(000691)、广东明珠(600382),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了亚太实业(000691)、建投能源(000600)、晓程科技(300139)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65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及从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审查,我们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提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审查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考核提议,并经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其相关机构和人员资格核查,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等资料;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6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四、薪酬标准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具体如下:
■
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只能按基本薪酬最高的单项职务领取相应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7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借款人”)为了缓解公司还贷资金短缺的问题,拟向关联方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协议签署日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4.35%/年,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广州万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拥有公司54,760,995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6.94%),本次公司向广州万顺借款事项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志健先生、陈渭安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1901
经营范围:卫星通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卫星导航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
(二)主要股东:
■
(三)广州万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万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其通过与公司原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及亚太矿业的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持有公司控制权;截至本公告日,广州万顺拥有公司54,760,995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6.94%)。
三、拟签署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方: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甲方)
借款方: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
借款期限:签署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借款用途:补充流动性及归还存量负债
借款年利率:4.35%/年
计息: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自次日起加计计收罚息。
结息:(一)实行固定利率的贷款,结息时,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度末月21日,如遇结息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正常工作日。
还本:合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乙方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可以提前归还本金。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事项是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公司承担的借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是为了缓解公司还贷资金短缺的问题,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广州万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30,672,800(包含广州万顺拟认购的公司定向增发金额320,672,800元)元,其中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为520,672,800元(包含广州万顺拟认购的公司定向增发金额320,672,80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就议案有关内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相关事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本次关联交易旨在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广州万顺借款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陈志健先生、陈渭安先生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广州万顺借款事项,有利于满足其资金需求,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陈志健先生、陈渭安先生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向关联方借款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8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9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事项
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提供其他能够让公司确认其股东身份的证明。委托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代理委托书,并提供能够让公司确认委托人的股东身份的文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10月10日16: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4、登记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0日(其间交易日的9:00-11:00或14:00-16:00)。
5、信函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楼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730030)
6、传真登记号码:0931-8427597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慧
电 话:0931-8439763
传 真:0931-8427597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楼
邮政编码:730030
邮箱:ytsy000691@163.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1,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本人(本公司)对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
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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