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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茂锋、叶宇煌、林梅、缪福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朱霖、陈章旺、欧永洪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通过对上述七位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朱霖女士、陈章旺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欧永洪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朱霖女士系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茂锋,男,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硕士学历,厦门大学MBA、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福建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连锁管理部部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平潭外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福州闲时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茂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茂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先生、公司董事缪福章先生的外甥,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刘茂锋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刘茂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叶宇煌,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1年出生,硕士学历,教授。曾任职于中国船舶总公司第723研究所,1986年至今任职于福州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现任福州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退休教授、公司董事。

  叶宇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叶宇煌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叶宇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林梅,女,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林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梅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林梅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缪福章,男,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初中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任全资子公司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富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州中富泰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缪福章先生通过其子缪景望先生持有公司0.04%的股份,缪福章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先生兄长,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缪福章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缪福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5、朱霖,女,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建省福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资金部经理,福建省福联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资金部经理,福建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海业担保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霖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朱霖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6、陈章旺,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硕士学历。1986年至今在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福州大学市场营销学科带头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市场营销)建设点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市场营销学》负责人,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13-2017,2018-2022)、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创新创业与产教融合专委会副主任(2022-2025)、福建省品牌文化发展研究会副会长(2021-2026)、福州大学民建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陈章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章旺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章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7、欧永洪,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厦门大学MBA。曾任职福建工程学院副教授、教研室主任。现任福建理工大学副教授。

  欧永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欧永洪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欧永洪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方晖女士、詹智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审查,方晖女士、詹智勇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第四届监事会现任监事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方晖,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经济师。曾任福建省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方晖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方晖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詹智勇,男,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研究生,中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广州分公司、福州分公司及项目技术部副经理,公司通信事业部副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中富科技总经理助理。

  詹智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詹智勇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詹智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为准。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0月16日下午2:30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4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10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

  (二)上述提案1至提案3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1至提案3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9:00至12:00,13:00至17:00。

  3、现场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5层证券事务部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10月13日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递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邮编:3500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亮

  电话:0591-83992010

  传真:0591-83920667

  邮箱:fuchungroup@fuchun.com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99”,投票简称为“富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至提案3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提案4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致: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委托人名称或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有股数:

  2、受托人姓名(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投票说明:上述审议提案1至3属于累积投票制,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具体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针对特定选举事项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但分散分配给任一特定选举事项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在该特定选举事项上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该特定选举事项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提案4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附件三: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应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之事宜。经会议民主选举,王晓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立之日起计算。王晓漪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晓漪,女,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研究生。曾任福州保罗假日大酒店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监事、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董事长秘书。

  王晓漪女士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平潭奥德投资有限公司4.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晓漪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晓漪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王晓漪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六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董事情况: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分别为:缪品章、陈苹、叶宇煌、缪福章、汤新华、苏小榕、林东云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缪品章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茂锋、叶宇煌、林梅、缪福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1)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刘茂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叶宇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林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缪福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霖女士、陈章旺先生、欧永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1)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朱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陈章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欧永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章程全文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0月16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4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届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六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监事情况: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分别为:方晖、王晓漪、詹智勇。

  8、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方晖女士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审议,本届监事会认为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推荐的被提名人方晖女士、詹智勇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提名其二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方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詹智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第四届监事会现任监事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章程全文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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