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公司股东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资产)拟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689号)。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航发资产将其持有的公司49,565,700股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质押登记,并已取得《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于今日收到航发资产的通知,获悉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发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简称为“23航发EB”,债券代码为“117216”,实际发行规模为9.00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0.50%,本次可交换债券初始换股价格为27.00元/股,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期限自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债券摘牌日前1个交易日止,即2024年5月31日至2026年11月27日止。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航发资产本次可交换债券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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