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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03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03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谢百军先生、谢迅先生、汪爱民先生、刘景越先生、吴建红女士、赵三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谢百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2、提名谢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3、提名汪爱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4、提名刘景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5、提名吴建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6、提名赵三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程乐鸣先生、张春鹏先生、单辰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程乐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提名张春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3、提名单辰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拟修订的各项制度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储能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储能电站,规划容量为100MW/220MWh(交流并网点处),项目投资总额约3.93亿元。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变革的政策导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展新能源领域的业务,从传统能源到新能源的转型升级。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投资建设储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2月7日14:0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9)。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04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昱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赵昱东先生、童英栽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赵昱东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2、提名童英栽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拟修订的各项制度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谢百军先生、谢迅先生、汪爱民先生、刘景越先生、吴建红女士、赵三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程乐鸣先生、张春鹏先生、单辰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春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员任职资格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赵昱东先生、童英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百军先生:194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EMBA硕士学历。1994年11月荣获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一等奖,1994年12月荣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985年于嵊县发电厂筹建办任支部书记,历任厂长、书记、热电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转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任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自新中港1997年10月成立至2003年12月,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董事长。

  谢百军先生为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优秀复员转业军人,2016年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2019年被评为浙江省首届“最美退役军人”,并担任中国节能协会热电产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电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节能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节能协会热电专委会会长、绍兴市节能协会会长、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种设备节能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SC12)专家、首届嵊州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名誉会长等社会公职,曾任嵊州市1届市委候补委员、连续7届人大代表,绍兴市2届人大代表。

  截至目前,谢百军先生通过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6.50%的股份,与董事谢迅先生为父子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百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谢迅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嵊州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现任绍兴市第九届人大代表。2004年加入新中港,历任公司工程部主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谢迅先生通过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44%的股份,与董事谢百军先生为父子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汪爱民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公司成立至今历任电气班长、值长、设备动力科长、检修部副主任、发电部主任、生技部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汪爱民先生通过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64%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爱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景越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加入公司,历任发电部副主任、发电部主任、检修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兼生技部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景越先生通过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44%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景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建红女士: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自公司成立至今从事财务工作,历任财会部主任、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吴建红女士通过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44%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建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三军,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3年,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工作。1993年至2012年,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行长。2012年至2021年,历任热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林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月至今任浙江越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浙江浙再新中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赵三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三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乐鸣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8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工程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程乐鸣先生为国家发改委自主研发超临界6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专家组专家,威赫660MW超超临界CFB锅炉研制与工程示范专家组专家,全国电力行业CFB机组技术交流服务网协作网专家委员会委员,中电联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发电技术委员会委员。

  截至目前,程乐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程乐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春鹏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8月至2014年3月,在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在浙江省国资委产权处挂职,2015年4月至2017年3月任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贷部经理,2017年4月至2019年5月任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张春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春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单辰博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至今任浙江浙经律事务所专职律师。

  截至目前,单辰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单辰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昱东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公司成立至今,历任电气运行班长、值长、发电部副主任、主任,检修部主任、供应科科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赵昱东先生通过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54%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童英栽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公司成立至今,历任保卫科科长、车辆管理科科长、保安经理武装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行政安保部主任。

  截至目前,童英栽先生通过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33%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童英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06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除上述条款外,条款编号和索引及目录页码自动调整,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办理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事宜。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公司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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