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会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7日晚间发布通知,为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经证监会同意,自 1月 8日起暂停实施指数熔断机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对此表示,引入指数熔断机制的主要目的是为市场提供“冷静期”,避免或减少大幅波动情况下的匆忙决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抑制程序化交易的助涨助跌效应;为应对技术或操作风险提供应急处置时间。我们认为,取消熔断机制对资本市场短期构成支撑。1、熔断机制在市场出现极端行情的情况下,出现“磁吸效应”,放大投资者情绪,助涨助跌,该机制与涨跌停板制度以及 T+1制度不协调;同时熔断发生时市场流动性将大为减小。2、熔断机制并非市场下跌的根本原因,但对出现极端行情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