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的自律监管行为,提高监管公开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3年5月 17日前反馈至本所。
传真:021-68812933,电子信箱:jtan@sse.com.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邮编:200120。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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