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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盛路通信马汉文给予处分的公告

2013-5-17 14:00:44来源:深交所编辑:fangbiao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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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截至2013年3月1日,马汉文持有盛路通信股份6,715,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7%;2013年3月4日,马汉文以竞价交易方式合计买入盛路通信股份45,831股,合计卖出盛路通信股份6,710,957股;2013年3月5日,马汉文以竞价交易方式将所持有盛路通信剩余股份全部卖出。

经查明,马汉文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自2013年1月18日以来,马汉文通过本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持续增持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46,以下简称“盛路通信”)股份。截至2013年3月1日,马汉文持有盛路通信股份6,715,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7%;2013年3月4日,马汉文以竞价交易方式合计买入盛路通信股份45,831股,合计卖出盛路通信股份6,710,957股;2013年3月5日,马汉文以竞价交易方式将所持有盛路通信剩余股份全部卖出。马汉文在买入盛路通信股份达到5%时,没有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也没有停止买入盛路通信股份;同时,马汉文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前述交易行为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马汉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11.8.1条的规定。

鉴于马汉文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马汉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马汉文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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