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7-06-24 00:01:34
发布机构:金固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7―049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7年6月2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23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锋峰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2,325,758股,占公司总股本671,822,774股的34.581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
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2,325,758股,占公司总股本
671,822,774股的34.581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0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671,822,774股的0%;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
资者(持股5%以下的投资者)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8,900股,占公司总股
本671,822,774股的0.026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部分条款的议案》,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232,325,7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其中: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孙锋峰先生、孙金国先生、倪永华先生、金佳彦先生、史志山先生、俞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所获得选举票数 是否当选
决票股份的比例
非独立董事孙锋峰 232,325,758 100% 是
非独立董事孙金国 232,325,758 100% 是
非独立董事倪永华 232,325,758 100% 是
非独立董事金佳彦 232,325,758 100% 是
非独立董事史志山 232,325,758 100% 是
非独立董事俞丰 232,325,758 100%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所获得中小投资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是否当选
者选举票数 效表决票股份的比例
非独立董事孙锋峰 178,900 100% 是
非独立董事孙金国 178,900 100% 是
非独立董事倪永华 178,900 100% 是
非独立董事金佳彦 178,900 100% 是
非独立董事史志山 178,900 100% 是
非独立董事俞丰 178,900 100% 是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其中: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邹峻先生、吴伟明先生、徐志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独立董事候选人 所获得选举票数 是否当选
决票股份的比例
独立董事邹峻 232,325,758 100% 是
独立董事吴伟明 232,325,758 100% 是
独立董事徐志康 232,325,758 100%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所获得中小投资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独立董事候选人 是否当选
者选举票数 效表决票股份的比例
独立董事邹峻 178,900 100% 是
独立董事吴伟明 178,900 100% 是
独立董事徐志康 178,900 100% 是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陆本银先生、朱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孙华群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监事候选人 所获得选举票数 是否当选
决票股份的比例
监事陆本银 232,325,758 100% 是
监事朱丹 232,325,758 100%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所获得中小投资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监事候选人 是否当选
者选举票数 效表决票股份的比例
监事陆本银 178,900 100% 是
监事朱丹 178,900 100% 是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金固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