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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2022年2月23日—3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5,11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2-03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阳光集团、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2021年12月7日—2022年3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03,21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被动减持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情况

  ■

  ■

  注:表中的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个别数据加总后与减持比例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及康田实业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2-02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2022年2月23日—3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5,11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本次被动减持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

  2、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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