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磐信(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磐信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454,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6%。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于2022年1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磐信(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磐信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454,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6%。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于2022年1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披露《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股东磐信投资计划自2022年2月15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735,21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收到股东磐信投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磐信投资于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7,148,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同时在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3月8日期间其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32,306,200股,合计减持39,454,262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2022年3月8日,磐信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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