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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于2021年10月25日与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旭”)、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旭”)签订了《硅片采购框架合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长单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合同金额:2022年3月至2024年12月,对方总计向公司子公司采购单晶硅片5.52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20%),其中2022年3-12月采购0.88亿片,2023年采购2.24亿片,2024年采购2.40亿片。按照当前市场价格,预计2022-2024年销售金额总计为35.99亿元(含税)。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故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上述销售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本合同签订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期限为2022年3月至2024年12月。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长单销售合同,具体销售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后续的销售收入,但是对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销售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于2021年10月25日与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旭”)、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旭”)签订了《硅片采购框架合同》,约定2021年11月-2023年12月对方向弘元新材采购单晶硅片7.8亿片,销售总金额约为50.09亿元(含税),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弘元新材于2022年3月9日与浙江爱旭、天津爱旭、广东爱旭就“单晶硅片”的销售签订合同,预计2022-2024年新增销售单晶硅片5.52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20%)。

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及排产计划测算,预计2022-2024年销售金额为35.99亿元(含税),不含税为31.85亿元。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的标的为单晶硅片,预计2022-2024年销售数量为5.52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20%)。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6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327,6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硅片电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高新大道73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1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技术开发、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齐力大道南3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252,347.48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硅片电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同对方浙江爱旭、天津爱旭及广东爱旭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上述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总额127.02亿元,净资产58.34亿元,营业收入96.64亿元,净利润8.06亿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故金额暂未确定。本合同预计2022-2024年销售单晶硅片5.52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20%)。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价格及排产计划估算,预计2022-2024年销售金额为35.99亿元(含税)。

(三)结算方式

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

2022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定价规则

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货款,乙方承诺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甲方承诺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2、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实际采购/交付数量。该月实际采购/交付数量应在本合同约定产品采购/交付数量范围内(即该月预订采购/交付量之正负20%以内);若甲乙双方该月实际采购/交付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产品采购数量范围,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未达到产品采购/交付数量范围要求部分的违约金。

3、甲方承诺向乙方供应的产品为最新的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的,不得向乙方提供退货产品等二次产品,如出现前述情形,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 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签订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长单合同,目前合同双方约定了2022-2024年的销售数量,具体销售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若后续按照合同的约定产生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对于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为长单合同,目前合同双方约定了2022-2024年的销售数量,具体销售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对2022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三)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为根据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及排产计划测算,实际价格会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规格差异进行调整,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不构成业务承诺或业绩预测。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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