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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国电投海晟(广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蔚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蔚蓝”)于2022年3月14日与国电投海晟(广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海晟新能源”)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低碳政策,海印蔚蓝与国电投海晟新能源基于双方在各自领域内的优势与资源,本着平等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合作框架协议。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14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国电投海晟(广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蔚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蔚蓝”)于2022年3月14日与国电投海晟(广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海晟新能源”)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低碳政策,海印蔚蓝与国电投海晟新能源基于双方在各自领域内的优势与资源,本着平等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合作框架协议。

2、本次签订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电投海晟(广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20号1座(1座)810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XXUX21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骏

成立日期:2021-07-06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国电投海晟新能源是中央直属的国有特大型骨干企业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广东省的投资平台之一,隶属国家电投海南分公司管理,立足海南、深耕大湾区和辐射全国,以清洁能源、综合智慧能源为主要市场开发对象,致力于新能源和电力的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充分发挥产业和行业优势,推动区域新能源发展。公司认为国电投海晟新能源综合实力雄厚,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说明:公司与国电投海晟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国电投海晟(广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海印蔚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本着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拟各自发挥自身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在本协议框架内,相互提供优质资源进行框架合作,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全面框架合作伙伴关系,在新能源发电、储能、充电桩、售电、能源托管、综合能效提升、区域集中供能一体化业务等方面展开广泛的合作,重点开发海印股份所属物业及行业的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以起到示范、辐射和带动的作用,为行业打造低碳生态示范园区建设提供实践经验参考和借鉴。

(二)合作内容

海印蔚蓝支持国电投海晟参与其母公司海印股份及所属行业新能源和节能减排产业投资开发和工程建设,并提供地方关系协调、宣传推介等方面的工作协助以及项目申报、产业推动等方面的支持。国电投海晟在海印蔚蓝的支持下,发挥自身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重点在以下领域开展工作,推动有影响力的示范项目落地。

1、光伏发电:国电投海晟充分利用海印股份所属园区及行业园区屋顶资源,在符合建设条件的区域投资建设并运营光伏发电项目,为企业发展提供绿色清洁能源,践行绿色低碳经济发展。

2、储能发电:国电投海晟利用自身技术优势,精准分析用户用电情况,结合本项目发电单元以及当地电价峰谷差,采用储能系统进行负荷侧的精细化管理,实现用户整体的智能化用电,提高用户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碳排放。

3、建筑节能:国电投海晟积极为海印股份新建、既有建筑提供专业化的一站式建筑节能服务,包括建筑能源托管、能效管理系统、暖通系统优化控制等节能诊断服务。

4、能源监测:国电投海晟利用能效在线分析监测系统,积极推广能源监测理念,协助建设能效监测系统,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加强能源管理。

5、智能物流:国电投海晟利用其集团电动车产业链、技术、品牌等优势,协助海印股份物流业务纯电化,智能化发展,提供电动载具的租赁以及充换电站的投资运营服务。

(三)工作保障

1、双方成立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合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双方主要领导共同担任,组员由双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2、双方同意,对于经充分论证的节能减排及新能源项目,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组建合资公司来推动项目建设。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印蔚蓝与国电投海晟新能源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国电投海晟新能源的专业背景和技术优势,为公司新能源项目具体落地提供强而有力的专业支撑,夯实公司新能源项目技术基础,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稳健、科学发展。本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2022年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1、2020年4月9日,公司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和《合作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和〈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号)。

2、2020年5月27日,公司与广东进出口商会签署《外贸战略合作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与广东进出口商会签署〈外贸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3号)。

3、2020年9月10日,公司子公司广州海印又一城商务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广州海印又一城商务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0号)。

4、2020年12月14日,公司与江西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教育合作投资框架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与江西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教育合作投资框架协议〉及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6号)

5、2021年5月28日,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披露的《于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0号)

上述合同均在履行中,与预期不存在差异。

公司控股股东海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邵建明先生于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3月1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除上述交易外,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亦未收到其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六、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海印蔚蓝与国电投海晟新能源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邵建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概况

近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邵建明先生的通知,海印集团和邵建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1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海印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54%。邵建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64%。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2022年1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海印集团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16,705,100股流通上市,导致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有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减少。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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