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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0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戴文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8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0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戴文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即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进行调整。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8,393.55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84,267,408股(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18,036.4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84,413,898股(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2)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8,393.5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18,036.4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1、内容: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38,393.55万元(含本数)调减至不超过118,036.40万元(含本数),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相应编制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1、内容: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38,393.55万元(含本数)调减至不超过118,036.40万元(含本数),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相应编制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9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0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张高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即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进行调整。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8,393.55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84,267,408股(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18,036.4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84,413,898股(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2)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8,393.5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18,036.4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1、内容: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38,393.55万元(含本数)调减至不超过118,036.40万元(含本数),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相应编制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1、内容: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38,393.55万元(含本数)调减至不超过118,036.40万元(含本数),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相应编制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0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修订稿)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修订稿)。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8,393.55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84,267,408股(含本数)。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8,393.5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修订后: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18,036.4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84,413,898股(含本数)。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18,036.4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原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相关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1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4,413,898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发行当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做了相关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一)基本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22年6月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84,413,898股(含本数)。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和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和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2021年1-9月公司未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4,082,284.3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7,018,179.76元。假设2021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21年1-9月的年化数据(2021年1-9月数据的4/3倍)。

假设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2021年度降低25%;(2)与2021年度持平;(3)较2021年度增长25%。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2021年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期末总股本变化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二)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注: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时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指标有所下降,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但是随着募集资金效益的逐步实现,这一状况将得到逐渐改善。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有利于提升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公司业务协同性及核心竞争力。募集资金投资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加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中长期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品牌价值。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本次《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经营自主品牌的休闲卤制食品企业,也是国内规模最大、拥有门店数量最多的休闲卤制食品连锁企业之一。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与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密切相关,通过产能扩张增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全国化布局优势,确保公司产品以较低的仓储价格和物流成本辐射全国,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成熟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年富力强,极富拼搏精神,在知识背景、专业技能、管理经验等方面形成了很好的互补。公司管理团队能够确保公司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的大方向,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确保公司的产品和服务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涵盖招聘、引进、培养和激励等多方面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储备了管理、研发和营销等各领域的优秀人才。未来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人员配置要求,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等方式,继续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促进骨干人才成长并发挥其作用。

2、技术储备

公司组建了专业齐备、年龄结构合理、具有开拓精神的科研队伍,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人员长期从事卤制食品的生产和研发工作,能够综合运用食品工程、食品安全与营养、食品分析与检验等技术进行研发。凭借优秀的科研队伍和先进的研发设施,公司不断开发出贴近于消费者,健康美味的产品,获得了消费者的喜爱和市场的认可。公司优秀的科研人才队伍和先进的研发设施,以及多年来在研发领域丰富的研发实践和研发成果将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3、市场储备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市场营销体系,形成了以加盟门店为主,直营门店为辅的营销架构。公司拥有一批长期合作、信誉良好、销售能力强的加盟商客户,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门店共13,136家,商圈覆盖更为全面,区域分布更为均衡,市场渗透更为深入。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为公司顺利实施募投项目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公司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尽可能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回报的影响,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如下回报填补措施:

(一)合理统筹资金,积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性将有所提高,资本结构更为合理,财务费用得以下降,公司未来将加快业务的发展与开拓,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尽快产生更多效益回报股东。

(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放、专项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在严控各项费用的基础上,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此外,公司制定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并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作出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主体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作出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主体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主体同意按照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本主体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2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2021年8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修订稿)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修订稿)。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现就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二、相关文件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3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1.46元/股,回购数量合计为4.2万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14,658,995股变为614,616,99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614,658,995.00元减少至614,616,995.00元(变动前股本系结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注销0.5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注销4.9万股限制性股票和2021年12月18日完成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48.83万股的数据予以统计,最终股本变化以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为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接待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

2、申报期间:2022年3月16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高远、张杨

4、电话:0731-89842956

5、传真:0731-89842956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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