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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将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持有的公司18,0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被轮候冻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持有的公司18,0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被轮候冻结。

近日公司收到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上述股份已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强制卖出以清偿债务,华映百慕大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动减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华映百慕大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及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日,华映百慕大持有公司股份297,889,7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77%,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其中华映百慕大用于质押的股份累计为 18,080万股,质押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54%,占华映百慕大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0.69%。

二、 华映百慕大本次被动减持的情况

本次减持将根据法院的司法裁定进行。

三、 相关风险提示

华映百慕大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已提醒华映百慕大及关联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在获得华映百慕大股权变动进展情况后,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03执516号

2、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执行函(2021)粤03执516号之一

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516号之一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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