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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陆仟万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公流贷字第GZWNQ202201号,借款期限为2022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公司为此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公高保字第GZWNQ20220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银行反馈回来的授信、担保合同材料,具体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陆仟万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公流贷字第GZWNQ202201号,借款期限为2022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公司为此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公高保字第GZWNQ202201号。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肆仟万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公流贷字第GZWNQ2022011号,借款期限为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为此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公高保字第GZWNQ202201号。

2022年3月2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万年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万年县支行”)签署了伍仟万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36010120220000939号,借款期限为2022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2日。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为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36100120220006351。

以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5%,上述担保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授权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551,2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含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同)担保不超过212,000.0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不超过156,500.0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不超过181,7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资产抵押担保不超过1,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55,086.28 万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46,571.28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担保46,400.0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60,545.00万元,公司或子公司以资产抵押担保1,57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6月13 日;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社河镇华林村;法定代表人:周帆;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经营范围:水泥制品、水泥纤维板、纤维增强硅酸钙板、防火板生产和销售;煤矸石、页岩多孔砖、装饰砖、建筑材料(不含开采)生产、销售;水泥、减水剂、矿粉、粉煤灰销售;制砖技术的开发、转让、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9月5日;注册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法定代表人:林榕;注册资本:柒亿玖仟柒佰叁拾柒万叁仟陆佰柒拾捌元整。经营范围: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及相关建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水泥技术咨询、服务;设备、房产租赁;经营煤炭、石灰石、水泥生产所用的工业废渣;经营生产所需的辅助材料;经营机电设备及其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三)被担保人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GZWNQ202201号)主要条款如下:

保证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基于主合同项下可能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甲方同意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1、主合同: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GZWNQ202201号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2、主债务人: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3、最高债权额: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壹亿元人民币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4、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2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5日,为避免疑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也指债权确定期间。

5、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7、争议解决方式:由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万年县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36100120220006351)主要条款如下: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万年县支行

保证人: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为确保债权人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名称及编号)36010120220000939(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愿为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

2、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诉讼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或总经理或总会计师签署有关文件、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借款和担保主体、选择金融机构。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担保事项被担保方中小股东提供了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第三方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55,086.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6%;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审批文件;

2、授信合同和保证合同。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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