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情况
中汇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原指派杨建平、王渝璐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中汇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注册会计师徐德盛接替杨建平作为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
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的签字会计师为徐德盛、王渝璐。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一)签字会计师徐德盛,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11月开始在中汇执业,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拟IPO企业项目合伙人,具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徐德盛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徐德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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