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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台州椒江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台州椒江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喻舜兵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本次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已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报摘要同时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11,333.79万元及其孳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

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已于2022年3月29日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苏银洋、赵昇、窦乐、廖位、姜南、唐雅平、严伟、江丹艳、牛可嘉、王敏敏、兰钏、蒙倩妮、吴洁、蔡芸芸、孙家志、杨晨捷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1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6,000股,回购价格为8.74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已登载于202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第八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5月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监事聘任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现提名以下人员为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

提名郑华苹、金军丽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喻舜兵为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喻舜兵:男,1963年4月出生,硕士,工程师。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华苹:女,1987年7月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赤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广发银行台州分行职工,椒江区国资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现任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兼任台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台州市民卡营运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兼经理。

金军丽:女,1980年10月出生,本科,会计师。历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审计部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任公司监事,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中大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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