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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831,025.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553,260.55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22,234.9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0元,与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比为0%。以上预案须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831,025.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553,260.55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22,234.9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0元,与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比为0%。以上预案须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林业行业情况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推进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十九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举措,为林业发展创造绝佳机遇和广阔空间。

同时,我国森林有效供给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的矛盾依然突出。我国木材需求对外进口依然近50%,木材供给安全形势严峻,可利用资源少,木材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脆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生态产品短缺的问题也依然是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因此,需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维护国家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推动绿色生态林业逐步向高精尖发展,以培养木材品质优良的大径材为林业重要的发展方向。

碳汇市场情况

报告期内,国家将“碳达峰”“碳中和”的列入重大发展事项,随着“双碳”时间图的确立,“绿色发展”、“节能环保”成为林业绿色发展的关键词与重要发展方向。生态环保部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同时,随着全国碳市场交易正式启动,中国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

林业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作为“碳中和”进程中的“负碳”途径,林业碳汇具备碳汇量大、成本低、生态附加值高等特点。专家预测,预计中国碳达峰排放总额将达到104亿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29条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森林碳汇作为明确纳入CCER的主要类型之一,在CCER市场重新开启后为林业带来巨大的新的发展机遇。公司正在根据碳达峰要求,积极推进自有森林基地碳汇交易。且公司拥有较大面积林地资源储备,也为下一步开展碳汇工作提供了生态基础。

集装箱制造业情况

2020年下半年以来,虽然中国疫情稳定,经济逐步复苏,但国外疫情依然很严重,世界经济总体复苏极不均衡,市场行情复杂多变。2020年9月份开始,集装箱行业复苏,进入爆炸式增长阶段,短期内的需求增长,集装箱制造的原辅材料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供货紧张和价格上涨,尤其化工辅料价格涨幅非常异常,导致成本不断增加。2021年,由于海运航线问题,导致国际海运价格大幅上涨,集装箱出口无法正常运出,导致集装箱外运极少,全球不少码头的货船都在排队,空箱无法周转;新冠疫情加剧了流通困难。所谓一箱难求,实际上缺的不是集装箱而是航运公司的舱位。2021年下半年产品价格和需求回落。

林业业务情况

为了落实“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坚决制止绿化苗木占用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精神,公司决定将蔡甸、安陆、鄂州苗圃基地的部分苗木移栽到广水、麻城、汤池等公司林地。上半年在林地内确定适合补栽和栽植山地,并完成除杂整地,为移栽作规划和准备;下半年集中投入劳力,开展起苗移栽,起苗移栽苗木100多万株。

公司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严格按照第三方机构编制、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湖北、陕西林地森林经营方案,积极实施,完成了湖北、陕西部分山林的采伐作业设计编制、申报,完成了5.16万吨的木材销售,陕西留坝县林业主管部门已签发1.2万亩林地的《采伐证》,下一步即可对相关林地进行抚育采伐。湖南茶陵林地10公里竹林道建设通过近两个月的紧张施工,现已完成,为2022年采伐竹林解决了基础设施建设。

集装箱底板制造情况

公司生产各类集装箱底板27.22万立方米。

在集装箱行业协会组织的4次飞检中,公司销售的7.26T高等级箱板通过了15批次抽检全部合格,在第4次飞检中,公司箱板力学性能指定为免检,基本完成了公司集装箱底板主导产品的转型升级工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621.33万元,同比增加25.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5.47万元,同比增加19,185.0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71.07万元,同比增加20,146.56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而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公司依照上述新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1 年1月 1 日起施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无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四)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对于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对2020年度数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 1 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6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6日

至2022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郭志先、李洁、周晓璐。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22年4月25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登记及联系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联系电话:0712-8102866

传真:0712-8102978

邮政编码:431614

联系人:牟儆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5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31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831,025.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553,260.55元, 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22,234.9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 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 0元,与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比为 0%。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方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董事郭志先,李洁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以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贷款、保函、票据等方式融资,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金需求,本公司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的授信额度及分项额度使用以各家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董监高2021年度薪酬及确定公司2022年度董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工资管理以及岗位技术工资标准的规定发放,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情况相符。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了外部董事、监事2022年度总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总收入,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22年度收入按制度执行的方案。

对公司独立董事给予8万元津贴(税后),监事会主席给予2万元津贴(税后),对其他董事、监事给予1万元津贴(税后)(如果董事、监事派出单位对该董事、监事领取津贴的行为具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欣公司”)自成立以来,胶合木生产线较长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每年的经营业绩均为亏损。为推进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盘活资产,拟预挂牌转让天欣公司60%的股权。

公司拟在无锡产权交易所预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天欣公司 60%的股权。按照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该转让事项需进行预挂牌后,还需进行正式挂牌,交易条件以正式挂牌为准。公司聘请相关机构对上述股权进行评估,公司将根据股权的实际评估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挂牌及后期交易相关的事宜,具体如下:

1、聘请中介机构;

2、办理预挂牌及正式挂牌相关事宜;

3、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4、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手续;

5、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部分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9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预挂牌转让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康欣”)拟在无锡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转让湖北康欣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欣公司”)60%股权。

·本次预挂牌仅为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行为。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欣公司60%股权在正式挂牌转让前,公司将根据股权的实际评估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鉴于天欣公司60%股权的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转让其持有的天欣公司60%股权的行为对公司本年度利润产生的具体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实际成交情况进行测算。

·本次预挂牌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天欣公司自成立以来,胶合木生产线较长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每年的经营业绩均为亏损。为推进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盘活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拟在无锡产权交易所预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天欣公司60%股权。

按照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该转让事项在进行预挂牌后,还需进行正式挂牌,交易条件以正式挂牌为准。

目前公司已聘请相关机构对上述股权进行评估,公司将根据股权的实际评估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本次交易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2022 年 3月 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的有关规定,在无锡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天欣公司60%股权。

本次预挂牌后,公司将对转让标的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完成资产评估备案后,将根据股权的实际评估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进入正式挂牌程序。

(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将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受让方,因受让方暂时无法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

(四)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转让标的相关财务指标未达到公司 2021年经审计的相应财务指标的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实施是否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预挂牌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现阶段仅在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将视项目后续审批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正式挂牌,暂无法确定交易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预挂牌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持有的天欣公司 60%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为天欣公司60%股权,该等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天欣公司60%股权

公司名称: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19号6幢

法定代表人:邵建东

注册资本: 14,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年9月30日

公司经营范围:木结构工程设计、建造、维修及技术咨询;木结构活动房及组件、木构件、五金的生产、加工、安装、批发兼零售;木产品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地板、板材销售;建筑工程、室内外装潢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木墙节能板材的生产、安装、批发兼零售;建筑劳务分包;旅游项目综合开发经营、租赁、物业管理;现代农业及特色小镇综合开发经营、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4、股权结构: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60%;

湖北健欣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40%。

5、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将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天欣公司60%股权的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三)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交易标的尚未完成评估,暂无定价依据。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本次在无锡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天欣公司60%股权仅为信息预披露,不构成实际交易行为,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最终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内容目前无法确定。

五、预挂牌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天欣公司60%股权的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转让其持有的天欣公司60%股权的行为对公司本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实际成交情况进行测算。

上述预挂牌事项仅为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行为,该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6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31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编制要求。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831,025.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553,260.55元, 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22,234.9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 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 0元,与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比为 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经营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7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与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欣新材”)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九名董事中,董事郭志先、李洁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许斌、赵优珍、张学安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岩松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大道22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1,072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29,974.52万元;负债总额1,617,135.45万元;所有者权益112,839.08万元;营业收入86,413.68万元;营业成本74,967.65万元;净利润9,298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关联自然人郭志先女士(公司董事、总经理)担任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直接持有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的股份,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洁(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于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的资金需求。

关联方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充分考虑商业银行市场利率情况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于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投资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执行,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8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欣新材”或“公司”) 董事会对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31日《关于核准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310,279,238股,发行价格为2.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59,473,489.2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250,384.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3,223,105.1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月19日全部到账,并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月20日出具了“永证验字(2021)第 2100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53,223,105.14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4,250.41元,均为银行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853,223,105.14元。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苏亚锡鉴[2022]6号《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康欣新材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有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元证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康欣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85,322.31万元募集资金均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5,442.53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本息,35,228.86万元用于偿还融资租赁款本息,14,650.92万元用于支付原材料及其他经营性费用。

公司代码:600076                      公司简称:康欣新材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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