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22年3月28日发出通知,因疫情防控,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闲置房产资产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2-01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22年3月28日发出通知,因疫情防控,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闲置房产资产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清理公司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业务(企业)等专项工作,开展公司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盘活资产,集中资金、资源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公司计划对目前处于停业歇业状态的全资子公司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青嘉公司”)实施清算注销。为此,同意青嘉公司将位于福州市杨桥路元帅庙小区房产公开对外转让。具体转让资产情况及转让方式如下:
一、转让资产情况
1、青嘉公司本次拟转让的房产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元帅庙小区15#、16#、17#连体一层09-1店面,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86平米。
2、青嘉公司本次拟转让房产为早期客户抵债资产,长期闲置且连续处于对外租赁状态。
3、房产价值评估情况:根据经委托的评估机构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拟公开对外转让涉及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东路元帅庙新村15#、16#、17#连体1层09-1店面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1)第1428号)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经采用市场法评估,账面原值为2,078,816.42元,账面净值为688,301.42元,评估值为11,028,446.00元,评估值与账面净值相比增值10,340,144.58元,增值率1502.27%,评估单价约合38,561元/平方米。
二、转让方式及价格
1、转让方式:对外公开挂牌转让
2、转让价格:不低于经评估并经国资备案的价值作为挂牌底价对外公开转让。本次挂牌单价不低于45,000元/平方米,如公开竞价未征集到意向方,需延续挂牌转让的,按国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子公司对外转让资产对子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子公司对外转让闲置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和资源整合,有利于加快推动国企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实,对推进公司主业发展有积极作用。
2、本次对外转让闲置资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如转让成功,会对子公司及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四、其他
1、该事项由青嘉公司组织实施,实施过程将严格履行国资监管有关规定。
2、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有关本次子公司资产转让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全资子公司资产转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闲置房产资产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2-01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于2022年3月28日发出通知,因疫情防控,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闲置房产资产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公司资产,集中资金、资源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拟将位于福州市杨桥路元帅庙小区的闲置房产进行公开挂牌对外转让。
监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对外转让闲置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和资源整合,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推进公司主业发展有积极作用。本次子公司拟对外转让的闲置资产已经资质中介评估,拟转让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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