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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普瑞于1998年成立于深圳,是拥有A+H双融资平台的领先跨国制药企业,主要业务覆盖肝素产业链、生物大分子CDMO和创新药物的投资、开发及商业化,致力于为全球患者带去高质量的安全有效药物和服务,护佑健康。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依诺肝素钠制剂、肝素钠和依诺肝素钠原料药,以及大分子药物CDMO服务。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67,296,20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海普瑞于1998年成立于深圳,是拥有A+H双融资平台的领先跨国制药企业,主要业务覆盖肝素产业链、生物大分子CDMO和创新药物的投资、开发及商业化,致力于为全球患者带去高质量的安全有效药物和服务,护佑健康。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依诺肝素钠制剂、肝素钠和依诺肝素钠原料药,以及大分子药物CDMO服务。

· 肝素产业链

在肝素产业链领域,公司的主要产品有依诺肝素钠制剂和肝素原料药、依诺肝素钠原料药、肝素钠注射液。

肝素是一种从新鲜健康猪小肠提取加工的抗凝血药物,拥有抗凝血、抗血栓等多种功能。肝素钠原料药主要用于生产标准肝素制剂和低分子肝素原料药,进而生产低分子肝素制剂。公司拥有海普瑞和SPL两大肝素钠原料药生产基地,肝素钠原料药除部分供应给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外,主要销售给国外客户,其中包括多家世界知名的跨国医药企业。依诺肝素钠原料药主要客户为海外依诺肝素钠制剂生产企业。由于公司所具有的产品质量优势,主要客户均保持与公司长期且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依诺肝素钠制剂是低分子肝素制剂中的一种,临床应用广泛,主要适应症包括:预防静脉内血栓栓塞性疾病(预防静脉内血栓形成),特别是与骨科或普外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治疗已形成的深静脉栓塞,伴或不伴有肺栓塞;治疗急性冠脉综合征,以及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中,防止血栓形成等。公司旗下依诺肝素钠制剂自2016年通过集中审批程序(CP)在欧洲药品管理局(EMA)获得批准后,2020年在售全部5个规格率先通过国内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和稳定的疗效,公司旗下依诺肝素钠制剂累计出口量稳居国内前列。

· 大分子CDMO

在CDMO领域,海普瑞通过旗下两家全资子公司——赛湾生物和SPL共同经营快速增长的CDMO业务。同时借助赛湾近半个世纪的深厚经验积累开发及制造基于创新生物疗法的大分子药品,并支持海普瑞创新管线品种药物的临床研发。

赛湾生物专门从事开发及生产大分子医药产品,拥有哺乳动物细胞培养、微生物发酵、细胞和基因治疗(病毒和非病毒载体)以及mRNA生物制品的专业知识和研发及生产能力,自成立以来开发约200种不同的分子结构,拥有良好的按时和成功交付记录。

SPL提供有关开发及生产从动物和植物(如胰腺酶、肝素及肝素类似物)中提取的大分子医药产品方面的服务。SPL在开发天然药物方面拥有长期的业务经验,并在开发复杂及可扩展流程以提取、分离及纯化天然药物方面拥有核心能力。公司为数十家新药开发企业提供CDMO服务,其中包括多家位于全球前十的医药企业,支持超过300个临床试验,拥有较高的客户忠诚度及行业引荐率。

· 创新药物

海普瑞以患者临床未满足的需求为始,聚焦差异化创新药物的投资、探索、开发和商业化,拥有高度创新的临床管线。

截至目前,公司在自主研发一种目前处于临床前阶段的肿瘤领域候选药物,此外通过产业投资及股权投资在不同权益程度下共持有超过20个同类首创(First-in-class)新药品种,覆盖超过30种适应症;已有5个适应症开发进入全球III期临床阶段,18个适应症开发进入全球II期临床阶段;所有持有品种中,海普瑞直接及间接通过控股合资子公司拥有其中10个品种的大中华区域(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全部权益,目前已有3款药物开发处于全球III期临床阶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20海普瑞”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或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 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22-01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在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和海外业务的迅速增长,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持有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于2022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业务品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交叉货币掉期、交叉利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三)交易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批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披露。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内部已经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孙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Hepalink USA Inc.(以下简称“美国海普瑞”)、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普瑞”)、全资孙公司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医药”)、天道医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香港”)、SPL Acquisition Corp.(以下简称“SPL”)2022年度计划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含到期授信续期)。此外,公司和子/孙公司拟就前述部分授信额度向银行提供担保。

(一)拟申请授信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公司及子/孙公司合计获得银行授信折合人民币约1,039,560.55万元,实际使用额度约为人民币401,285.78万元。2022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预计如下:

(二)拟提供担保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为子/孙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预计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银行授信业务及担保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申请贷款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在上述子/孙公司范围内对拟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最终公司(含子/孙公司)2022年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3486555H

成立时间:2004年6月2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荣田南1号

法定代表人:李锂

注册资本:76,800万元

主营业务:依诺肝素钠原料药及依诺肝素钠制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孙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重大未决诉讼、仲裁等纠纷情况:无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公司名称:Hepalink USA Inc.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5日

投资总额:18,790.01万美元

住所地址: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New Castle County, Delaware 19801(美国特拉华州纽卡斯尔县威尔明顿橙街1209号法人信托中心)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重大未决诉讼、仲裁等纠纷情况:无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公司名称: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证书号码:1531390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3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47楼4724室

注册资本:33,022.14万港币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重大未决诉讼、仲裁等纠纷情况:无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4、公司名称:天道医药(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证书号码:1911197

成立时间:2013年5月22日

注册地址:香港永乐街12-16永升商业中心4层

注册资本:23,396万港币

主营业务:贸易及进出口业务,技术引进和交流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重大未决诉讼、仲裁等纠纷情况:无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和授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孙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含子/孙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子/孙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确定,最终公司(含子/孙公司)2022年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孙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整体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天道医药、香港海普瑞、美国海普瑞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公司(含子/孙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通过担保方式为全资子/孙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来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符合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孙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董事会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满足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道医药、天道香港、香港海普瑞、美国海普瑞是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其运营均在公司管控范围内。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可以满足公司整体的业务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经营的顺利开展。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前述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17,883.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86%。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范围以外主体提供担保或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2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泽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1年业绩公告》、H股《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企业管治报告》、《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表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H股《2021年业绩公告》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www.hepalink.com。

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H股《2021年年度报告》及H股《2021年企业管治报告》,同意授权联席公司秘书在审阅完成后,批准H股《2021年年度报告》、H股《2021年度企业管治报告》、H股《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对外披露,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时限刊登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寄发予H股股东。

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1、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40,787,578.67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121,017,975.84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分配利润合计1,197,311,991.33元。2、以1,467,296,2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355,367.14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2个月内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现金红利的分派对象为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列明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A股股东及H股股东。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

五、《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各职能部门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六、《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七、《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八、《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天道医药、天道香港、香港海普瑞、美国海普瑞是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其运营均在公司管控范围内。公司及子/孙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可以满足公司整体的业务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经营的顺利开展。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前述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提供担保事项。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内容,公司定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10日

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A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A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日(周四),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31号兰赫美特酒店二楼宴会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4月12日公司刊登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其中第7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22年6月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无、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980311

传真:0755-86142889

联系人:钱风奇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

邮政编码:51805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99”,投票简称为“海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1、委托人根据受托人的指示,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委托人根据受托人的指示,对累积投票提案,在相应的意见下填报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2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俊发、王肇辉、吕川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总经理就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1年业绩公告》、H股《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企业管治报告》、《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H股《2021年业绩公告》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www.hepalink.com。

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H股《2021年年度报告》及H股《2021年企业管治报告》,同意授权联席公司秘书在审阅完成后,批准H股《2021年年度报告》、H股《2021年度企业管治报告》、H股《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对外披露,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时限刊登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寄发予H股股东。

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40,787,578.67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121,017,975.84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分配利润合计1,197,311,991.33元。

2、以1,467,296,2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355,367.14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2个月内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现金红利的分派对象为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列明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A股股东及H股股东。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相关人士回避表决)

七、《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

八、《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九、《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一、《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上述第1、3、4、5、8、10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包括将投资本金收回和收益再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投资方式: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低风险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不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低风险投资品种,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公司财务负责人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向董事会报告,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四、最近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部分H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累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低风险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到期不能赎回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和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定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经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增值。

3、审批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9SZ、09989HK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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