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年底和2022年1月31日前,公司就2021年业绩情况跟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当时因审计工作尚在进行过程中,会计师未给出具体意见,公司根据未审财务报表数据及《股票上市规则》5.1.2条款规定,免于披露业绩预告。后随着审计工作逐步开展,最新预计的业绩方向与前期存在差异,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公司及时补充披露业绩预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情况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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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1年年底和2022年1月31日前,公司就2021年业绩情况跟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当时因审计工作尚在进行过程中,会计师未给出具体意见,公司根据未审财务报表数据及《股票上市规则》5.1.2条款规定,免于披露业绩预告。后随着审计工作逐步开展,最新预计的业绩方向与前期存在差异,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公司及时补充披露业绩预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情况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度,受疫情及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不断主动应对调整以适应宏观经济环境的挑战和市场客户需求的变化,实现了营收规模的较大幅度增长。但是,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和珠海任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不及预期,对其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合计约2,878万元;以及前期投资的部分项目市场表现不及预期,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补提存货跌价准备约5,6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初步测算的结果,2021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因业绩情况的不确定性,原适用于《股票上市规则》5.1.2条免于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已不适用,公司对最新业绩预计情况与前期判断出现的差异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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