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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LCD、OLED显示模组、光学摄像头模组及半导体先进封测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中显示模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手机类、平板及笔记本电脑类、智能穿戴类及专业显示类;光学摄像头模组主要产品包括手机摄像头、平板及笔记本电脑摄像头、智能产品类(智能手表、视讯通话等)摄像头、感知类(扫地机器人等)摄像头、识别类(智能门锁、人脸识别等)摄像头,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NOTEBOOK、车载、无人机、智能家居等领域。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4,314,30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LCD、OLED显示模组、光学摄像头模组及半导体先进封测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中显示模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手机类、平板及笔记本电脑类、智能穿戴类及专业显示类;光学摄像头模组主要产品包括手机摄像头、平板及笔记本电脑摄像头、智能产品类(智能手表、视讯通话等)摄像头、感知类(扫地机器人等)摄像头、识别类(智能门锁、人脸识别等)摄像头,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NOTEBOOK、车载、无人机、智能家居等领域。

液晶显示模组主要应用场景如下:

光学摄像头模组主要应用场景如下:

子公司赣州同兴达作为公司液晶显示模组业务的载体,自2017年起不断投入优质资源,着力打造高端制造平台,现拥有智能手机类、智能穿戴类和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一体化生产线40余条,已成为行业标杆智慧化工厂;

子公司南昌精密作为公司光学摄像头模组业务的载体,自2017年9月投产以来,凭借内部精细化管理及精益求精的质量要求,得到了下游优质大客户的认可,主流产品由目前8M至104M的手机类高像素产品逐步扩充到笔记本电脑、平板至工控、智能家居等更多领域。

子公司昆山同兴达设立于2021年12月,主要从事半导体先进封测业务,拟投建全流程金凸块制造(GoldBumping)+晶圆测试(CP)+玻璃覆晶封装(COG)及薄膜覆晶封装(COF)(一期)等完整封测制程,同时考虑GoldBump(金凸块)制程兼容铜镍金凸块、厚铜、铜柱凸块,建成月产能2万片12寸全流程GoldBump(金凸块)生产工厂,主要应用于显示驱动IC(含DDI和TDDI)及CIS(CMOS Image Sensor)封测领域,具体业务如下:■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1、液晶显示器正向轻、窄、薄,显示质量更高、显示界面更大、内容更丰富的方向发展

随着面板技术的不断进步,手机屏幕除了显示材料的升级以外,高屏占比(全面屏)脱颖而出。全面屏从高像素和大视野两方面给予消费者更佳的视觉体验,现已成为智能手机市场的主流。主要手机厂商华为、苹果、三星、小米、vivo、OPPO等都已在自己的主要产品中应用了全面屏,并向中低端机型不断渗透,市场前景广阔。

全面屏手机要求对显示面板进行精度极高的异形切割、打磨和贴片组装,同时全面屏又有不同的实现方案,包括刘海屏、水滴屏、挖孔屏、双屏、滑盖屏、机械升降等,不同的方案对设备工艺的要求又不尽相同,从而对显示模组厂商的制程能力、工艺水平提出了革命性的改变。

2、高端产品封装技术由COG向COF、COP发展

随着全面屏手机的推广,手机屏占比不断上升,为追求窄边框和更高的屏占比,全面屏逐渐从18:9向19:9甚至20:9演进,为了追求更小的下Border从而要求液晶显示触控模组生产企业的封装技术需由传统的COG向COF、COP发展。传统的COG封装技术系将触控IC固定在玻璃上,而COF、COP技术则将触控IC固定于软板上,由于可以自由弯曲,因此可以将其折到玻璃背面,从而实现缩小下边框的目的。

3、智能手机摄像头高像素趋势明显,车载摄像头市场快速崛起

像素越高,拍摄的图像分辨率越高,描述的细节越丰富,图像被放大后较低像素者更为清晰。从低像素提升至高像素对图像清晰度能有明显改善,因此一般消费者关注手机拍摄参数时通常最先关注像素,手机厂商亦会优先考虑提高像素,智能手机摄像头高像素趋势明显;

同时,随着市场及政策环境的日趋成熟,汽车智能化浪潮汹涌而来。作为汽车智能化中不可或缺的核心感知硬件,车载摄像头的应用从传统的倒车后视向全场景、多方位拓展,由单摄向多摄迈进,从成像镜头向感知镜头转变,前景广阔,行业迎来加速向上拐点。

4、随着显示技术的不断拓展,显示驱动芯片封测向高度集成化发展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和应用,4K和8K电视对高动态范围、高色域、高对比度、高光效、高分辨率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发展出了AMOLED、MiniLED、MicroLED等新型显示技术。面对新型显示技术,显示驱动芯片要突破尺寸缩小、电流显示均匀性好、芯片输出电流通道间相互串扰小、可靠性高等一系列难题,因此显示驱动芯片的封测需要集成更多数量晶体管以提升芯片性能,而且还需要将多个功能模块封装在同一个芯片里从而实现多功能集成,整体显示驱动芯片的封测向高度集成化发展。

5、柔性OLED未来前景广阔

消费电子产品正朝着柔性化、便携化的方向持续升级,超高清、低功耗、轻薄化、更具柔性的显示形态、功能的高度集成化等市场需求加快显示技术迭代更新。与传统的LCD屏幕相比,柔性OLED屏幕具有低能耗、更轻薄、响应快、可弯曲性等特点。随着柔性显示的发展,除我们已经看到的曲面屏手机、柔性折叠手机、柔性折叠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等领域外,柔性折叠触控模组还将广泛应用于个人数字助理设备、医疗、金融等众多行业的电子设备中,柔性OLED屏幕已成为显示行业的发展热点。柔性OLED产品将会在未来得到迅猛的发展,前景极为广阔。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发布了与昆山日月新(原昆山日月光)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拟在昆山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芯片金凸块(GoldBump)全流程封装测试项目”项目(一期),强势涉足集成电路先进封测行业,主要应用于显示驱动芯片封测领域。

凸块制造(Bumping)是一种新型的芯片与基板间电气互联的方式,这种技术通过在晶圆上制作金属凸块实现。具体工艺流程为:晶圆在晶圆代工厂完成基体电路后,由封测代工厂在切割之前进行加工,利用薄膜、黄光、电镀、蚀刻等技术,在芯片的焊垫上制作金属焊球或凸块。相比传统的打线技术向四周辐射的金属“线连接”,凸块制造技术反映了以“以点代线”的发展趋势,可以大幅缩小芯片体积,具有密度大、低感应、低成本、散热能力优良等优点;且凸块阵列在芯片表面,引脚密度可以被做得极高,便于满足芯片性能提升的需求。

2021年9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为2021年9月7日,按13.0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697,6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长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定期报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运行正常。公司监事会在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监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总股本234,31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7,490,288.64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同兴达芯片封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2022年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已为操作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的总规模为:预计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前述议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阶段,目前尚未完成发行。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监事会提请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审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原到期之日(2021年10月29日)起不超过6个月的议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本次延期归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截至2022年4月2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资金(合计10,450万元)已经全部归还完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5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2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一期2号楼15层夹层会议室十三。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12、13、14、15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9、10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该类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 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一期2号楼16层证券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一期2号楼14层,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8109,邮箱:zqswdb@txdkj.com(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岑、宫兰芳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一期2号楼14层前台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5”;投票简称为“TX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使用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下午14:30召开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这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同兴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2022年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精密”)、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显示”)、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昆山同兴达芯片封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同兴达”)、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同兴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4.5亿元的履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1.5亿元。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述事项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7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1.5亿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本表格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8-23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维一路168号

注册资本:13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赣州电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梁甫华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299号4#厂房

注册资本:49,075.6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精密模具的制造;电子产品、检测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精密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13%股权。

3、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邓新强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299号5#厂房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显示器件、光电子器件和组件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显示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01-14

董事:万锋、钟小平

地址: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亿京中心A座10楼D室

注册资本:5,435.16万港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购销及进出口贸易业务。

股权结构:香港同兴达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6-22

法定代表人:陈保彰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通大道109号赣州嘉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号厂房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展宏新材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6、昆山同兴达芯片封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12-06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黄浦江南路497号

注册资本:7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昆山同兴达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

成立日期:2019-03-22

董事:胡明翊、梁甫华、ASHISH KUMAR YADAV

地址:FIRST FLOOR, BLOCK-A, PLOT NO.02, SHED No.-03, SECTOR-08, IMT BAWAL Rewari HR 123501 IN

注册资本:80,000万卢比

经营范围:在印度及其他国家进行生产制造、交易、服务、销售、加工、研究、设计、改善、制造、装配、安装、维护、修理、购买、进口、出口、运输、交换代理和经营手机、触摸屏显示模块、摄像模块。

股权结构:印度同兴达系香港同兴达控股子公司,香港同兴达持有其99.99%股权,公司持有香港同兴达100%的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上表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主体与相关金融机构及合作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是根据子公司目前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和防范的范围之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有力地保证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81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4.66%。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7,734.93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75.11%。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4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17:00在“同兴达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同兴达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同兴达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同兴达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参会人员:董事长万锋先生、财务总监李玉元女士、董事会秘书李岑女士、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代表人严胜先生、独立董事卢绍锋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4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决定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自2017年起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唐娟,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鑫生,201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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