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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0,000股,并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005,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0,000股,并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9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1,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8,708,196股,其中1,953,003股和134,062,913股的限售股分别于2020年10月29日及2021年04月29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证券”)获配股票,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04月24日披露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005,000股,将于2022年04月2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中金财富证券获配的战略配售股份,中金财富证券承诺其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24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金财富证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0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五、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光云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综上,持续督导机构对光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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